我市为推动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2012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实施计划》,并以此为基础,全面推动了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深化与扩大。
政策依据与方案制定
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及省卫生厅的相关建议,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特别制定了本方案。该方案的目标是构建并优化基层卫生监督协管体系,并且旨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中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深入进行。
人员设置与职责分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共设立了两到三个卫生监督协管员职位,专职人员数量至少应达到两人。这些协管员需负责制定并实施具体细节,明确工作流程,审核上报材料,同时还要对基层卫生机构的协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信息收集与上报
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搜集其辖区医疗机构上报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相关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递给当地的卫生监督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此外,他们还需协助开展相关调查活动。同时,对于非法行医、非法采血供血等事件的信息,他们也有义务进行及时上报。
巡访与检查工作
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和血液采集供应机构进行定期检查,实施规范的卫生审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提供医疗服务,并详尽记录检查情况。每周至少安排2至3次外勤审查,确保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分配的任务指标。
档案建立与宣传
迅速了解所辖区域的卫生状况,构建详实完备的记录与档案资料,确保每一户居民都有单独的档案资料。同时,提供卫生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咨询与援助卫生监督b类协管证卫生监督b类协管证,并主动开展宣传活动,保证相关报告和登记表的填写准确无误。
培训与考核
县级、市级以及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协管机构的员工开展了法律法规与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课程。同时,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对信息管理人员实施了周期性的培训活动。除此之外,相关机构对协管人员实施了年度的绩效考核,并对表现优异的个人给予了表彰。
关于该卫生监督合作项目的具体成效,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品质的议题上,不同群体持有不同看法。我们诚挚地期望得到您的肯定与传播,同时恳切地邀请您分享您的独到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