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精神卫生法(草案)全文征求意见!你怎么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外发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此举显著提高了政府立法过程的公开性,并预期将有效促进立法水平的提升。

草案公布背景

6月1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页上发布了《精神卫生法(草案)》的完整文本,并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此举旨在提升政府立法的公开性和质量。面对当前的新局面,精神健康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

立法目的明确

该草案的目的是保障并推动公众心理健康,预防精神疾病的出现,助力患者恢复健康,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的提供,以及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它突出了精神卫生工作对公众整体健康水平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意义,并为后续具体条款的制定确立了基本框架。

适用范围界定

草案明确指出,在我国境内开展旨在维护与提升公民精神健康水平、治疗精神疾病以及促进康复的相关活动,均应遵循本法的相关规定。这一界定清晰的范围设定,确保了法律的全覆盖性,有效避免了监管上的空白,为解决各种精神卫生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工作方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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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卫生领域的工作采取以预防为主的策略,并恪守预防、治疗与康复三者融合的基本原则。在此过程中,构建了由政府主导、各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这种全面的工作模式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凝聚工作力量,协同推动精神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

患者权益保障

草案着重指出,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权利,包括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应得到尊重,不得受到侵害。同时,他们的教育、工作、医疗和隐私等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障。患者参与劳动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这一规定展现了社会对他们的尊重和平等对待国家卫生健康促进法草案,进而确保了他们基本生活的维持及社会参与的实现。

社会支持鼓励

全社会应秉持尊重、理解和关爱的态度对待精神障碍患者,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患者进行歧视、侮辱、虐待或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国家积极支持并推动精神卫生科学研究的开展,促进现代医学与传统医学的融合,同时亦鼓励参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这些举措将有效促进我国在精神卫生领域科研能力的提升和治疗水平的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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