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这些危害因素你知道吗?

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我国成功举办了第23届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在此期间发布了健康提示。提示内容着重指出,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均需深刻理解职业病预防的必要性,并携手合作,共同保障职业健康

职业病定义与危害因素

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有可能因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引发疾病。这些危害因素涉及化学、物理、生物等多个领域。例如,化工厂排放的有毒气体、煤矿作业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电子厂产生的辐射等,都是常见的危害因素,它们广泛存在于各种工作环境中,对劳动者的健康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职业病显著特点

职业病通常具备五个明显的特征。首先,其病因明确可辨,且与职业性危害因素密切相关。其次,这些病因能够通过检测手段被识别出来,疾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危害因素强度的明显增加。再者,职业病常常呈现出群体性,即在相同危害因素暴露的工人群体中职业卫生监督包括,可能有多人同时出现病症。职业病大多存在不可逆转的特性;尽管早期症状往往能够迅速得到缓解,但一旦进入晚期阶段,治疗效果往往不尽理想。另外职业卫生监督包括,针对个体实施的治疗在遏制病情进展方面作用有限。鉴于此,采取预防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用人单位源头管控

企业需加强初始阶段的管控,首要环节是采用先进技术来改进生产流程和设备布局,以此显著降低有害物质的排放。此外,应对作业场所进行科学规划,清晰界定危险区域和办公休闲区域,以减少潜在的接触危险。务必保证工作场所配备齐全的防护设备,如空气净化器和防护屏等。此外,必须确保向员工发放符合规范的防护装备,同时还要对防护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保养以及升级。

用人单位体检责任

 乌鲁木齐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__职业卫生监督包括

企业必须遵照法律规定,对员工实施职业健康检查,这一检查包括入职前、在职期间以及离职后的各个阶段。同时,企业还应当构建完善的专业健康监护记录,通过定期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潜在的健康隐患。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预防职业病,还为疾病的治疗提供了科学依据,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

劳动者主动防护

劳动者需积极掌握职业病相关资讯,精确辨认潜在风险、潜在不良影响及相应的防护方法,从而提升个人安全防范意识。务必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穿戴防护装备,同时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例如工作结束后及时更换工作服、清洁自身。劳动者需积极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一旦发现身体有异常情况,应迅速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劳动者维权意识

劳动者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确保其在职业卫生领域的权益得到行使,这包括接受必要的教育和培训,以及享有健康体检和医疗服务的权利。他们有权掌握工作场所的风险信息,并有权利要求提供必需的防护设施和用品。一旦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他们应勇敢地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健康及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探讨职业病预防的责任归属时,究竟是雇主还是雇员承担的职责更为关键?对此,我热切期待您的观点。此外,我也衷心邀请您为这篇文章点赞,并且将它推荐给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