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号:国卫办职健发〔2022〕7号),此通知标志着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领域即将发生重大变革。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工作规范,同时要求各相关单位切实执行。
资质指南修订
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将遵照《通知》的相关规定,立即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相关指南、申请表格等文件进行修订,同时,更新后的相关资料将在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开。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即刻查阅《通知》医院放射卫生监督,精确把握其中的具体规定,并据此提交符合要求的资质认定文件,以确保资质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检测项目验证
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依照《通知》中的要求,对检测项目和参数的变更流程进行重新审核。审核完成后,相关结果需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开。通过审核的项目,需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承诺书及相应的验证文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六个月内组织现场核查,旨在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信度。
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申请
新申请个人剂量监测资质的机构需在申请前与自治区放射卫生质量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并由该中心负责执行盲样考核或能力考核。考核结果需在技术评审现场进行验证。对于申请资质延续的机构,若在过去三年内持续参与相关考核且保持合格,则可跳过现场考核环节,直接对其能力给予认可,这一举措显著简化了资质申请的程序。
资质证书换发
至2022年4月29日止,已获得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必须在6月25日之前,向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卫生健康服务窗口递交申请及相应文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核,对达标机构将更换新的资质证书副本,并推动其资质证书的更新进程。
强化质量管理
自治区卫生健康部门将遵照《通知》中的要求医院放射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管理;同时,将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现场检查、报告质量抽检和检测能力对比等多项专项活动;旨在提高各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与服务品质,确保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依法开展服务
各机构需严格执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通知》中的规定,规范进行技术服务活动,同时承担信息上报的责任。此举措有利于保障市场秩序稳定,并确保公众在放射卫生领域的基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社会各界对于这些措施是否能够切实提升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整体能力持有不同意见。我们衷心期待您能发表个人见解,并分享您的观点。同时,恳请您不要忘记为我们点赞并转发此篇文章,以扩大其传播影响力。